一、美国“反补贴”初裁结果
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定结果,美国商务部肯定了此前7家美国光伏企业的申诉,认为中国企业获得了不公平的政府补贴,决定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90%至4.73%的反补贴税,并追溯90天征税。其中,对无锡尚德电力的光伏反补贴税率为2.9%,苏州阿特斯为3.59%,常州天合光能被定为最高税率4.73%,其他一些公司的税率为3.61%。此外,5月份,美国商务部还将公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税率的初步裁定。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继续进行相关调查,预计于2012年底前完成,在此之前的“双反”税率均为临时性税率。
这一结果虽然低于此前行业预测的10%至15%,更是远低于美国7家光伏企业提出的100%关税的水平,但对我国光伏行业造成了一定冲击。一是美国市场将受影响。2011年,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份额中,美国市场占比约为15%,“双反”税率实施将影响中国企业产品在美竞争力;二是“跟风”效应显现。有消息称,德国太阳能经济联合会将在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提出申诉,而欧洲才是中国光伏产品最主要的市场,一旦欧洲实施“双反”,中国光伏产业影响面更大。
二、美国“反补贴”对我市光伏产业的影响
美国“反补贴”征税将对我市光伏产业造成一定影响。
1.直接影响——不利于国外市场开拓。2011年,美国全年光伏装机容量约为2GW,同比翻番,美国已成为世界重要的光伏市场之一,而且未来几年,美国市场还将高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我市组件出货量约为2.8GW,而对美出口量约为300MW,对美出口量已占全市出货量的11%, “双反”征税势必不利于我市光伏产品在美竞争,对美市场开拓发展速度将有所减缓。目前,我市有各类光伏组件生产企业21家,其中晶硅组件生产企业19家,薄膜组件生产企业2家,而因此受制裁的企业我市共有4家,尽管数量不多,但天合光能、东君光电等企业在列,征税必然影响这些企业的盈利能力或者产品议价能力,不利于这些企业的成长发展。
2.间接影响——促进企业变压力为动力。“双反”征税也将从另一方面推动我市光伏企业发展进步,企业将会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努力降低管理成本,转变经营战略思路,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目前我市光伏企业正在积极应对美国“双反”征税带来的一系列变化。一是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电池片转化效率,努力降低硅片厚度,降低环节生产成本;二是调整经营战略思路。努力实现从产品销售商到电站运营商的华丽转变,提高企业在美电站营收的比例;三是海外建设电池片及组件生产基地。在非双反国家或地区建设电池片及组件生产基地,合理规避美国“双反”政策的影响。四是合理调整市场结构。注重国内市场的开拓与发展,提高国内市场份额比例,同时积极拓展印度、澳洲、韩国、非洲等新兴市场。
目前,常州天合光能CEO高纪凡表示,今年,天合光能预计将会“巩固或提高”美国市场占有率,未来在美国乃至北美地区的业务还将不断增长。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天合光能已开始通过外包的形式让海外企业生产组件。
常州市光伏行业协会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