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能互补光伏“就地消纳的新推手
来源:msc2 /
阅读次数:2034 / 发布时间: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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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弃风”、“弃光”等问题,监管部门的重心似乎再次向就地消纳倾斜。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在终端用户以及大型综合能源基地统筹传统能源以及新能源的利用,建立多种能源互补的新模式。
根据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给出的解释,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面向终端用户电、热、冷、气等多种用能需求,因地制宜、统筹开发、互补利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布局建设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二是利用大型综合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天然气等资源组合优势,推进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建设运行。
经国家认定的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项目优先使用国家能源规划确定的各省(区、市)火电装机容量、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及补贴等总量指标额度;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就地消纳后的富余电量,可优先参与跨省区电力输送消纳;符合条件的多能互补集成优化工程项目,将作为能源领域投资的重点对象;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按程序申请可再生电价附加补贴;各省(区、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初投资补贴或贴息、开设专项债券等方式,给予相关项目具体支持政策。
天合光伏产业安全预警试验平台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