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鸿协安全玻璃公司发表声明道歉
近日,常州市鸿协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发表声明,声明内容如下:
2010年,5月20日,在公司网页上使用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的图片及文字,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常知民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构成了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特此道歉!
常州市鸿协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声明内容摘自《太阳能》杂志2011年度第12期第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