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以推动2025非核家园为目标,正式于1月11日通过电业法修正草案,借此推动能源转型。经济部能源局指出,新法案将推动绿电先行,以鼓励再生能源发展,带动电力市场的重构。
电业法修正案之主要目标为厂、网分离。由于管理措施、法规与市场仍在起步阶段,初步将开放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可透过代输、直供、售电业等管道直接销售给用户,以放宽过去对再生能源的售电限制为主,推动“新能源先行、多元供给”。待相关配套到位后,再开放其他能源直供。而根据法案内容,修正案通过后1~2.5年内须开放绿电直接销售,6~9年内切割台电为发电公司与输配售电公司等两家公司。
由于绿电成本仍高,各界对于电业法修正后是否带来电价冲击看法存在分歧。有以下几点看法,电业自由化带来的市场竞争,将有助电力品质与价格提升;因地制宜的绿电,也摆脱对国际原料的依赖与浮动价格的影响。台电将失去垂直整合优势,加上馈线设备的需求,长期来看,电价没有下降的可能。
根据法规,政府需设立电价稳定基金以减缓电价波动。公用事业、学校、社福机构也将继续享有优惠电价。电业法修正以绿电先行,相当于鼓舞新能源产。多数台湾太阳能企业对于电业法修正期待已久。法规一旦松绑,将为企业打开更多机会。自2016年起,也已有企业开始规划布局,包括寻找外商投资、成立太阳能电厂公司等。
目前规划再生能源发电站比在10%以下时不要求每家业者负担备用容量,细节仍待安排。而现阶段,装置量在一定规模以下的绿电业者,也可免于备用容量义务;但门槛也还没有订出。此外,发电业者分派盈余时,扣除再生能源发电部分,只要全年纯益超过实收资本额的10%,就要提拨超出纯益的半数;若超过25%,则须全部提拨。所提拨的资金半数将用于维护机组、降梯污染排放设备之用,另外一半则应用于投资再生能源。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公平贸易工作站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