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11月28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风电、光伏发电储备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
通知提到,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未按期核准(备案)、开工或全容量并网的,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应重新评估建设条件,及时申请转入省级储备项目库或取消项目。
河北省 2023 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 (翼发改能源[2023]859 号)中批复的储备类项目全部纳入省级储备项目库。
电网公司要结合省级储备项目库情况,进一步谋划推进电网送出工程建设,力促项目尽早具备并网条件。
未出库项目不允许开工建设,电网公司不予办理并网手续且不予并网。
文件要求:未主动申请退出而被强制清退的项目主体及其所属集团二级子公司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违规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投资主体、股权比例或存在新的颠覆性因素、扰乱市场秩序等情况的项目,一经核实,实行强制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