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社局、经信局(经发局)、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经信委职称办和省职称办的有关精神,我市将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人员的范围及条件
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的申报范围和条件等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8〕19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人员的范围及条件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申报人员可登录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czetc.gov.cn/frontIndex.action,进入“经信工作—职称申报”栏目)或登录江苏省经信委网站(www.jseic.gov.cn,进入“职称申报系统”)查询、阅览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及表格。
三、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省经济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353工程”)继续教育的意见》的要求,初定于2012年4月上旬举办为期8天的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前受理知识更新培训报名,具体培训事项另行通知。知识更新培训结束后受理申报高级经济师纸质材料及网上审核。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咨询电话:85681208、85681207;传真:85681234;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B2217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