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 正文

福建出台《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来源:福建省经信委    2014/2/10 8:52:55  我要投稿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昨日,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由该委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住建厅、国税局、物价局制定的《福建省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日前正式颁布实施,从促进光伏产品应用、改进服务和管理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技术和装备水平、建设光伏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强化金融支持等六方面推动我省光伏产业发展。

根据政策措施,我省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企业、工业园区、行政及事业单位等用户合作,利用建筑屋顶或在海岛、偏远山区等无(缺)电地区以及道路照明、城市景观、小区照明等基础设施系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个人利用自有住房的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同时严格控制地面式光伏电站建设,在发展产业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

我省还鼓励光伏企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通过兼并重组及产业链生产协作配套、原材料共同采购、产能匹配、互相参股等措施,加快形成一批产值规模大、技术及设备先进的行业骨干企业。对兼并重组后产值达到10亿元的企业,列入省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直供电条件的优先安排进场交易。

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闽经信技术〔2014〕60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税局、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社会事业局、财金局、交通建设局、国税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精神,推动我省光伏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实施。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代章)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国税局

福建省物价局

2014年1月25日

福建省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结合我省产业现状和发展环境提出以下措施:

一、促进光伏产品应用。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企业、工业园区、行政及事业单位等用户合作,利用建筑屋顶或在海岛、偏远山区等无(缺)电地区以及道路照明、城市景观、小区照明等基础设施系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个人利用自有住房的屋顶安装、使用用户侧光伏发电系统。严格控制地面式光伏电站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开发适合建筑设计要求、符合市场审美需求的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条件较好的地区、单位建设国家级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

投稿联系:陈女士 13693626116   QQ: 183121378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北极星电力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热点关注
推荐!光伏人必看的十本书

推荐!光伏人必看的十本书

《光伏的世界》这是一本全面系统地介绍光伏发展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汇总文集,涉及内容广泛,可满足不同读者群的需求。文中不仅包括主编沃尔夫冈·帕尔茨博士本人在其50多年的新能源事业中,对光伏发展的深入了解和系统总结,也包括全球范围内从事新能源或光伏行业的专业人士对光伏艰难发展的回顾、

--更多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最新新闻
相关专题

关闭

重播

关闭

重播

本周热门关键词:

Email订阅最新光伏资讯

订阅